关于报送2025年度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
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的报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
2025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 1023178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82812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3984万元(含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补助经费2500万元)、“三北”工程补助资金6148万元、国家公园资金10234万元。我省分解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1023178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982812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3984万元、“三北”工程补助资金6148万元、国家公园资金10234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不含国家公园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国家公园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对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审核汇总。现将2025年度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报告随文呈报,请审阅。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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