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部: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1283508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07717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5791万元(含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20000万元)。我省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1283508万元,其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07717万元(地方林草234611万元、“两大”森工集团973106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5791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2024〕-340),组织我省开展2023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我局对资金使用单位上报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了审核汇总。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呈上,请审阅。
附件:1.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2.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2023年度国家公园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
4.黑龙江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5.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国家公园补助)绩效目标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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