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日期:2023-11-10 10:12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大中小】
2023年9-10月,我局陆续收到五常市、牡丹江市本级、宁安市、绥滨县、庆安县、尚志国有林场管理局、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和鹤北林业局有限公司等9个单位呈报的《关于报送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情况的报告》。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林生发〔2022〕198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设计院,按照《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对9个单位申报的受灾情况开展了现地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0日-11月16日,联系人:生态处赵岩、三北站谢兴。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1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