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林草种苗质量,确保造林质量与成效,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规范林草种苗市场,省林草局将于4月1日— 6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今年我省将采取“双随机抽查”和“多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在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设情况,林草种子来源情况,林草种苗质量自检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种苗质量和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以及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三是将对检查情况、存在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强化执法、从严处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