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长制第十二督查组赴绥化市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10月20日至24日,省林草局保护地处副处长马建军率省林长制第十二督查组到绥化市开展2025年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旨在进一步压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此次督查本着为基层减负的原则,采取不听汇报、直奔点位的方式开展,共抽取北林区、青冈县、兰西县、肇东市4个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督查过程中,督查组严格按照《2025年度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方案》要求,通过查阅佐证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全面、深入、细致的现场检查与指导,共检查林地、草地、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等各类资源点位40个,重点检查已完成整改问题的质量,严防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未按序时完成整改等情况。同时,督查组详细了解了绥化市林长制工作情况及督查内容整体情况,尤其针对被抽取县(市、区)的林长制工作亮点与薄弱环节展开细致调研,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督查组强调,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认识和掌握林长制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压紧压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强化林长制体系运行效能,严格落实林长制工作相关要求,聚焦制约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发力破解,不断提升林草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绿色龙江,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作出龙江贡献。
下一步,绥化市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严格对照督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反馈问题,全面落实林长制,抓实抓细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管理、林草灾害防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下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不断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利用水平,为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绿色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1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