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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召开“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

日期:2023-08-03 14:24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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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推动“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落实, 7月26日,绥化市召开了“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席会议。市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林草局局长张立波,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市林草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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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学习了《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黑龙江省公安厅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 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黑林草联发〔2020〕50号),就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交、联合督办等协作机制,以及执法与诉讼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五个方面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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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针对重大涉林案件,林草部门应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向公检法部门寻求专业支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侦办、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二是健全案件移交制度,涉林案件刑事诉讼要依据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地类性质,中级以上职称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或丙级以上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单位形成确认材料,可作为林木违法案件定案依据,涉林地违法案件要有在省司法厅备案的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三是探索生态修复机制,对涉林公益诉讼案件,在犯罪嫌疑人完成生态修复并达到修复标准前提下,可酌情适当减轻刑罚。四是强化信息共享制度,林草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定期发布本领域相关工作信息,通报情况,做到信息共享。五是建立联合工作制度,围绕行刑衔接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基层“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研、联合督办,适时开展联合宣传,推进基层“林长+”机制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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