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5-11-2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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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区、管委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直属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本局2025年8月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现予公布。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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