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公布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日期:2024-11-19 15:39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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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区、管委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有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省林草局机关各处室(站、中心),直属各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地方法性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省林业和草原局对本局2024年7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7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现予公布。
附件:1.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7月31日)
2.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7月31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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