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第二批碳汇试点实施单位的公示

日期:2026-05-14 16:59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碳汇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总结首批森林碳汇试点经验基础上,聚焦森林碳汇方法学从理论走向实践的短板,支持开展森林碳汇提升方法学综合试点示范建设。经513日组织专家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二批碳汇试点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514日至2026520日)

二、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15004652468

电子邮箱:feng14625@163.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黑龙江省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碳汇科收(请注明碳汇试点公示反馈

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514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451-82346413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5 登记备案号:黑ICP备19006690号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0451-82346413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0000025

备案序号:黑ICP备19006690号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139号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