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林木品种
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龙江、伊春森工集团,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科研院(所):
按照《种子法》《黑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黑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本通知发送至有关部门,积极做好2026年度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单位所申报的林木品种需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确定和公布的主要林木目录范围内的,试验设计按科学选育程序设置的;
2.具有推广使用价值、性状优良的,或有特殊使用价值的;
3.在本省范围内至少设置三个生态差异显著的区域试验点的;
4.区域试验证实在产量、品质、适用性或抗逆性等方面显著优于对照品种的。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填写《黑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林木品种审定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填写说明》(见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1.选育报告。应详述选育品种的亲本来源及亲本特性,品种特性,选育(引种)过程,区域(引种)试验开展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优缺点,繁殖栽培技术要点和适宜种植范围等。
2.区域试验证明表。包括区域(引种)试验情况汇总表和区域(引种)试验结果证明表,应提供至少三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
3.林木品种特征的图片影像资料(如叶、茎、根、花、果实、种子、整株植物、试验林分等),以及品种DNA指纹图谱(申请种源及群体选择的品种除外)。
4.通过科技鉴定或者有关奖励的,附相应证书复印件。
5.申请人与原选育人不一致的,应提供原选育人的委托书。
6.国外引进的品种,应提供国外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林木品种审定的授权书。
7.代理申请审定的,应提供委托书。
8.属协作育种的,附协作协议和报审委托书。
三、材料提交
1.形式审查。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到审定委员会电子邮箱(邮件名称:2026年度省级林木品种审定+申报品种名称)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5份(其中原件2份),封面白色,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请人,按照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电子版照片,照片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少于1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果实、某省某县试验林等)。
四、现场查定
审定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品种开展现场查定或测定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各地要紧密结合林业发展实际,鼓励支持开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经济树种及抗病虫、抗逆性强的树种选育工作,保障国土绿化行动、“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对林木良种的多样化需求。
2.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审查材料,认真开展区域试验现场查定工作,如实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3.各地要积极宣传贯彻《林木品种审定规范》(GB/T 14071-2025),拟于2026年新布局区域试验的林木品种需按照新规范要求执行。
联系人:王宏博
联系电话:15546312056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
邮箱∶hljspzsd@163.com
黑龙江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黑公网安备 2301100200013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