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第二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名单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收容救护能力,促进野生动物保护理念与科学知识普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4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省积极推进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工作。省林草局根据各市(地)上报的本行政区域内承担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的机构(站),经核实,核定了全省第二批5个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站),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附件: 第二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名单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1月8日
我省第二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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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救护单位名称 |
对外救护电话 |
1 |
大庆市 |
大庆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龙凤湿地) |
0459-6207652 |
2 |
双鸭山 |
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0469-5864756 |
3 |
黑河嫩江 |
嫩江市高峰野生动物救护站 |
0456-7560068 |
4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龙沙动植物园有限公司 |
0452-6015678 |
5 |
巴彦县兴隆林 |
兴隆青峰野生动物救助站 |
13154514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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