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
压实林长责任 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总林长令部署要求,近日,绥化市发布2026年第1号林长令,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对全市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进行部署,为全市“十五五”开局起步提供坚实生态保障。
绥化市级林长令聚焦六大重点任务。一是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高质量完成三北工程营造林任务,严格采伐迹地更新管理,高标准实施森林抚育,持续提升森林质量。二是加强资源保护监管,严格落实采伐限额制度与草原禁牧规定,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健全基层管护网格,坚决遏制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三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围绕北药种植、林下养殖等产业,探索创新“国有林场+”“基地+农户”模式,发挥庆安县白桦树汁标准化采集产业集群带动作用,推进“九珍十八品”品牌认证,着力创建林下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四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优化预警监测与应急处置,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控,严防重特大灾害发生。五是强化基层基础保障,抢抓现代化国有林场建设政策机遇,科学谋划林场发展建设项目,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摸底调查,规范生态护林员管理,提升数字化管护水平。六是强化林长制统领,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格开展林长制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绥化市级林长令强调,全市各级林长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以扎实举措推动林草资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持续厚植生态底色,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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