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林草局开展林木种苗“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维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佳木斯市林草局于3月15日,在外滩公园组织开展了以“提升消费品质,筑牢林草种苗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林木种苗“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林草种苗主管部门同步开展相关活动。

本次活动以“普及种苗法规、提升辨假能力、引导依法维权”为核心,通过现场设置普法展板、宣讲植物新品种权知识、发放宣传单、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重点向苗木经营户及过往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同时,通过实物展示,现场科普实生苗与嫁接苗的区别,讲解假劣苗木的识别方法及技巧、采购苗木的注意事项、制售假冒伪劣苗木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监督举报身边不法行为,共同参与到打击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动中来。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余次。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载体,将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专业技能传递给广大群众和从业者,通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将更好地助推林草种苗“打假”和“维权”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真正让每一粒种子都承载法治的温度,让每一寸林地都迸发振兴的活力,筑牢林草生产安全防线,规范佳木斯市林木种苗市场秩序,保障佳木斯市林木种苗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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