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创新开展“十种方式”宣传筑牢野生动物保护安全防线
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绥化市锚定野生动物保护核心目标,以宣传引导为破题之策,深化全域协同联动,压实落靠工作责任,创新开展“十种方式”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行动,构建多维度、全覆盖、立体化宣传矩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格局,奋力书写林长制工作新篇章,全力打造生态保护新高地。
集中联动,构建全域覆盖宣传体系
聚焦“宣传月活动、宣传车巡护、发布公告”三种方式,打造“线上+线下”联动宣传格局,广泛传播保护理念。一是开展宣传月主题宣传。绥化市举办以“聚合法治资源 护航鸟类保护”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亲临现场,面向群众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林草、公安、市场监管等五部门工作人员现场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并深入商户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升群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二是组织宣传车流动宣传。组建专项宣传车队,深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重点针对毗邻草原、林场、湿地的重点乡镇和村庄,开展高频次、巡回式流动宣传,累计出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车496台次,北林、青冈、绥棱、安达等地频繁开展巡逻宣传,使保护声音传遍至基层末梢。三是强化公告政策宣传。张贴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合公告420份,明确保护政策、禁猎禁售规定及法律责任,树立法治权威,明水县在广场、公园等人流密集区设置咨询台,庆安县开展线下宣讲3场,覆盖群众超6000人次。
精准入户,筑牢全民参与保护防线
聚焦“网格宣讲、阵地布设、举报公示、志愿协同”四种方式,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抬头可见、低头可闻,打通宣传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一是悬挂标语定点宣传。在重点区域、场所、路段及人群密集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502幅、设立警示牌和广告牌480个,张贴散发宣传单、宣传画2.49万张,营造浓厚的视觉警示氛围。绥化市林草局在党政办公中心设立宣传展示栏,连续展览30天,引起机关干部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二是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融媒体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送公益广告、科普短视频、典型案例等内容,利用电视、抖音、微信群等媒体载体开展宣传18次,精心制作发布典型案例动漫3个,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网格员走村入户宣传。发挥城乡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村组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开展进社区、入村屯、访住户宣传活动470次,进行面对面讲解和政策传达,将宣传融入日常管理服务,延伸宣传触角。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宣传。市、县两级全部设立野生动物违法举报电话,通过政府网站或公众号公布,鼓励群众积极提供野生动物违法问题线索,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举报问题线索逐一进行调查处理,有效震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以案释法,营造严管严治良好氛围
聚焦“公告发布、案例曝光、执法普法”三种方式进行保护宣传,突出生态司法保护作用,强化法治护航,推动形成“不敢猎、不能猎、不想猎”的良好态势。一是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31件,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肇东市突出本地典型案例宣讲,海伦市开展典型案例媒体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法律威慑力。二是联合志愿者宣传。组织、联合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社区、企业、集市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62次,明水、兰西、庆安等地志愿者活跃在野生动物保护一线,成为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格局。三是边执法边宣传。将普法宣传有机融入日常巡护、市场排查、专项检查、案件查处等执法全过程,实现“执法走到哪里,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传播保护理念,以宣传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绥化市将持续深化完善宣传举措,推动宣传工作从“阶段性活动”向“常态化制度”转变,聚焦宣传精准化、互动化、融合化,持续巩固扩大宣传成果,全面提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质效,为维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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