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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林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
系列宣传活动

日期:2025-12-12 09:23 来源: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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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厚植生态保护理念,切实守护“中国梅花鹿之乡”的生物多样性,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捕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拜泉县林草局牵头联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洞山梅花鹿保护区管护中心、国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以“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人类生态屏障”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覆盖城乡的系列宣传活动,让野生动物保护理念走进千家万户,凝聚全民共治的强大合力。

本次宣传活动创新采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精准滴灌+广泛覆盖”双向发力的模式,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矩阵,确保宣传实效直达基层。

线上宣传借助新媒体平台的传播优势,通过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持续推送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倡议书、“林长+警长+检察长”协同救助东方白鹳等典型案例,发布黑龙江省常见保护鸟类图鉴,公示非法猎捕举报电话与反馈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共同阻断非法交易链条,营造“人人参与保护、处处守护生灵”的良好氛围。

线下环节,各联合部门充分发挥会商联动机制优势,率先召开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座谈会。会议聚焦当前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分析突出问题,凝聚执法司法共识,进一步健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为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宣传队伍深入仙洞山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属乡镇,在国富镇乡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通过悬挂醒目宣传横幅、张贴保护告知书、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单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口语化表达,细致解读“捕鸟、售卖野生动物制品属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近年来查处的非法猎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与法律责任,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

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下一步,拜泉县林草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林长+警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巡护监管责任,持续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机制,全力守护金雕、鸳鸯等珍稀鸟类的栖息环境,让东北亚最大的野生梅花鹿种群在拜泉这片沃土上繁衍生息,为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生态美丽拜泉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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