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活动
近日,省林草局林场种苗处联合林场种苗总站,在丁香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省森林植物园)开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面保障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以普法宣传强化种质资源保护、规范种苗经营秩序,护航全省林草种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作为立法首要目的,专章明确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利用、主权保护、资源库建设等法定要求,为林木基因资源保护、良种创新培育提供根本法治遵循。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紧扣法律规定,向群众普及种质资源保护、正规渠道购苗、“两证一签”查验、假冒伪劣种苗维权等关键内容,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接待群众咨询 50 余人次,引导全社会依法保护种质资源、规范使用优质种苗。

活动负责同志表示,种质资源承载植物遗传基因,是选育新品种、开展育种创新的核心基础材料。以丁香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为例,收集了暴马丁香、紫丁香、辽东丁香等野外丁香种质资源400余份,为培育适配龙江造林绿化需求的优质苗木提供了坚实基因支撑。林业长远发展离不开种质资源的深度挖掘与高效利用,种质资源储备与开发能力,直接关系林业生产主动权。下一步,省林草局将持续加大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投入力度,健全管护机制,推动种质资源科学利用与创新培育,筑牢生态多样性保护屏障,赋能龙江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压实了林草系统依法保护种质资源、监管种苗市场的法定职责,提升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护种履职能力,强化了群众对种质资源保护、种业法治建设的认知,为全省林草种苗事业规范化、法治化、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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