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专题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持续提升全省相关单位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4月24日,省林草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专题培训会议。

会议由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邵伟庚主持,特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处处长、高级工程师钱逸凡作权威解读。培训中,钱逸凡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背景、修订过程及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讲解,结合典型案例对重点条款深入阐释,并就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现场答疑,进一步厘清政策边界、破解工作堵点,切实提升培训实效。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指导性强。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理解与把握,丰富了自然保护地依法管理、规范履职的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处置复杂情况的能力,为今后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扎实做好自然保护区各项监管工作夯实了理论基础、明晰了实践路径。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省直相关单位、东北林业大学、省自然资源权益调查监测院等单位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北大荒农垦集团,以及省林草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院、绥化院和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同步参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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