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长制办公室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召开
3月30日,省林长制办公室落实“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联席会议在省林草局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强涉林草案件执法司法协同配合,有效解决当前涉林草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省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省林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国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分别通报了2025年度涉林草刑事、行政案件审判情况及存在问题;与会人员围绕涉林草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探讨解决途径。
会议强调,林草资源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把会议达成的共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优势,共同推动龙江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绿色龙江、坚决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四方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生态保护政治责任,将四方协作机制作为林草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抓手,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推动形成“林长牵头、司法保障、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要聚焦问题导向,针对涉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案件办理标准不统一、协同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应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方向和时限,切实推动执法办案难点问题解决。要强化协同联动,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涉林草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司法审判全链条协同发力,实现“1+1+1+1>4”的工作效果,切实以法治力量守护黑龙江省林草资源安全。
省林草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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